实行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定期公布制度,是海关实施信用管理、打造企业诚信的重要措施。目的是为了对诚信守法企业予以通关便利,促进企业发展;对失信违法企业加强查验,严密监管。
进入“红榜”的企业资格审查较为严格,不仅要通过上年度海关全面稽查,还必须在商务、工商、税务、外汇和银行等部门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入榜企业可享受一般企业不能比拟的海关优质高效服务;“黑名单”企业的范围为上年度企业法人被判走私罪,或走私案值超过500万元、一年内连续走私两次以上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的企业。对于“黑名单”企业,海关将逐票开箱查验进出口货物,并重点实施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