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10月21日,《关于加快福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不仅明确了福州市重点扶持培育的物流项目和物流企业,还列出了在用地、财政、税收、市区配送车辆等方面给予的具体扶持措施。
早在2004年,福州市就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福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协调小组,加强对全市物流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2006年出台的“十一五”规划中,将培育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列为重要内容。2007年制订的《福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了物流业发展的目标方向任务。随后,《福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及《福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办法》相继出台,规定了在土地、交通、人才、融资、财政等方面给予物流业相关的扶持,为物流业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还进一步规划完善了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即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功能,以马尾、江阴两大港为龙头,以市区为中心,全力构建连接福清、长乐、连江等县(市)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一是综合物流枢纽中心,二是区域物流枢纽中心,三是城市物流枢纽中心。
站在新的起点上,福州市正以建立国际物流体系为重点、区域物流体系为基础、城市配送物流体系为支撑的物流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实现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物流园区建设粗具规模,专业(批发)市场不断壮大,大型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迅速发展。至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和全球物流网络体系中的重要节点,成为衔接长三角、珠三角,对接台湾海峡的海西物流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