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火潮措施不到位
对于公司而言,电器起火的安全隐患是日常安全管理的重点,电器装置必须符合有关电器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使用的照明设备,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如果存在储存易燃易爆的库房,电器装置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安全规定。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要确保安全安全消防器材的准备和摆放位置一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库房如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穿戴防静电衣帽,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