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降低公路通行成本。结合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车辆科学分流。完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改革。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路网运行保障,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权,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认真落实我省支持道路货运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3月)
(十)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严格落实国家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降低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标准,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相关政策。(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大力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严格落实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对目录清单外的收费项目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收费等进行清理规范。落实国家铁路专用线服务价格行为规则,规范铁路专用线、自备车维修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严禁通过提高或变相提高其他收费的方式冲抵降费效果。(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6月)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优化班列运输组织,协调推进“中转集散”,规范市场运作,进一步降低班列开行成本。(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广铁长沙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将机场货站运抵费归并纳入货物处理费。(省机场集团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一)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免收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货物吊装、移位、仓储等相关费用,停止向货主收取转场费、平移费、过磅费等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企业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操作办法由口岸所在地政府规定。依法规范港口企业和船舶公司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港口作业收费项目“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和公示制度,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加大违规违法收费查处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长沙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
(十二)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港口、航空等单位要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推动铁路企业与港口、物流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完善信息接口等标准,加强列车到发时刻等信息开放。依托湖南交通物流信息共享平台等,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对进入平台的企业实行三年免费开放。加快市州、行业、园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共建共享。(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民航湖南监管局、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三)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对出厂前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运车辆,任何单位不得要求重复加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减轻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成本负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
(十四)加快运输结构调整。贯彻落实《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5号),促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口、进大型工矿企业、进物流枢纽,提高铁路运输占比,加快运输结构调整。通过政策引导钢厂、电厂水转公运输方式逐步变更为水转铁运输方式,重点推进长沙港、湘潭港转公路运输至涟钢的铁矿、煤炭以及东阳渡水转公运输至祁阳海螺的煤炭,转变为水转铁运输方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十五)大力推进多式联运。推进岳阳城陵矶港、长沙港、怀化武陵山片区等3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建设国际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支持省内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争取厂矿等大型企业对铁路支持,并与铁路签订量价互保协议,提高协议制运输比重。做大做强长沙北商品车基地,实现商品车运量持续增长。(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六)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带动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加强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广应用内陆集装箱(系列2),加强特定货类安全装载标准研究,减少重复掏箱装箱。(省交通运输厅、长沙海关、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十七)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进长沙、岳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长株潭国家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力争衡阳、郴州、怀化等3个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大力推进怀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取更多城市获批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整合存量资源,补齐短板,提高紧急情况下应急物流保障能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货运场站、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开通岳阳至近海国际直航和国内沿海港口航线,吸引省内外货物通过其进行中转,打造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枢纽。(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邮政管理局、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