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深入推进5G网络、千兆光网规模化部署和应用,着力提升IPv6性能和服务能力,推动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
同时,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加快健全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推动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归集、共享利用。
二是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金融、贸易、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领域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加快推动出台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加强数字领域规则对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持续完善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四是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及时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持续完善数字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数字领域技术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带动数字技术产业创新。同时,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格局,建立多层面协同、多平台支撑、多主体参与的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体系,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走深走实,积极发展“丝路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