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军队物资采购与物流工作展望

2008-03-05 12:36

    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的战略构想,为军队物资采购与物流系统树立现代军事物流的理念,统一思想认识,研究筹划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来,军队物资采购与物流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和总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按照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和军事斗争准备要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服务部队,有力保障了全军部队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和各项建设事业的物资需要,很好地发挥了后勤保障“半边天”的作用。特别是近两年,军队物资采购部门,围绕采购改革,一手抓拓展配套,一手抓依法采购,在克服困难中前进,在解决矛盾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采购改革从总部、大单位机关到军以下作战部队,再到院校、医院、科研单位等非作战部队,四年迈出三大步,形成了纵深推进、全面铺开、稳步发展的好局面;二是军委和总部首长先后签署了十几项法规性文件和后勤规章,初步构建了具有我军特色的物资采购法规体系,组织开展采购执法年活动,规范了采购运行秩序;三是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战储物资采购和机场、码头、阵地等重点战备工程物资保障任务,大力开展应急采购演练,建立完善了物资应急采购机制;四是依托军队物资采购网,积极推行网上业务管理、信息发布和采购服务,组织网上物资采购近*亿元,采购技术手段开始由传统方式向网络化信息化跃升;五是出色完成对85个国家和地区、价值*亿元的对外援助和紧急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物资采购任务,有力配合了我国外交行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好评;六是全军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量由改革初期的**亿元增加到***多亿元,累计达***多亿元,节省经费约**亿元,军事、经济和社会政治效益日益显现,初步实现了我军物资工作由计划订购向市场采购保障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要求,有效履行后勤保障职能,破解当前制约后勤改革“瓶颈”,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物资采购事业科学发展,需要对军队物资采购建设改革进行新的战略性思考。

    纵观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军事物流发展和作战保障实践,采购与物流共为一体,紧密相关。采购是物流的源头,是军事物流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集成要素,是建设现代后勤和实现保障有力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物资采购工作领域,当前贯彻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必须首先确立现代军事物流理念,坚持按照现代军事物流要求谋划采购制度改革,坚持遵循现代军事物流特点规律指导采购工作实践,坚持围绕物资筹措供应管理这个中心推进政策制度创新。

    基于这样的思考,明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物资采购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探索建立现代军事物流保障新机制

    以应对重大事变军事行动为背景,根据部队物资保障实际需要,按照现代军事物流要求,会同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依托某战区军地物资采购力量和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在某地进行“军地一体物资应急采购保障演练”,研究建立三军一体、军民融合的物资应急采购保障模式。通过资源共享、力量合成和供应商直达保障、采购机构配送保障、军地联合支援保障、第三方物流保障等多种方式的演练,探索从市场到战场、从生产线到单兵坑全程可视可控的,集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军事物流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物资保障能力。

    第二、切实抓好援外物流的规范运作

    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对外工作大局为目标,协调建立国家、军队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领导紧急人道主义救援物资采购工作,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物流资源的服务保障。按照援外工作要求和国际物流运作通行做法,对国家和军队联合颁发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物资指导目录》确定的40多种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编码,规范包装标识,运用条形码、射频识别、电子数据交换、自动化智能仓库、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探索从物资采购、协议供货、仓储管理、装卸搬运、分拣配送到检验交装的全过程,实施物流化规范管理。借鉴地方物流基地成熟做法,高标准、高起点启动两个援外应急采购基地建设,尽快完成应急储备库房建设,按现代物流要求逐步配齐相关设施设备,使之具备快速反应、迅即保障的能力,成为国家和军队应对紧急援外物资采购的拳头力量。

    第三、积极推进通用物资区域规模联合采购

    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物资资源丰富和物流体系完整的优势,依托地方商业服务和物流配送力量,按照大集中、大采购的思路,把驻城市部队的采购需求相对集中起来,共同面向市场,组织区域规模联合采购。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运用协议供货和电子购物卡的方式,使驻城市部队共享规模采购、集约配送所带来的价格优惠、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同时让官兵个人及家属的零星消费也搭车享受规模采购的实惠。在2007年某军区区域规模联合采购试点经验基础上,2008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四个军区所属的部分大城市,进一步完善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区域规模联合采购拓展到包括北京在内的、驻军相对集中的全国主要大中城市,为建立与现代军事物流体系相适应、符合大联勤改革发展要求的,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效能的集中采购模式奠定基础。

    第四、继续完善采购法规制度强化依法采购

    坚持依法采购、廉洁采购和规范操作不动摇。积极协调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启动军队物资采购条例的立法程序,组织立法调研论证,明确军事采购在资源配置、价格、税赋、运输、物流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政策,对军事采购活动相关各当事人,包括地方政府和供应商的行为作出规范。会同国家、军队相关部门,研究拟制采购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资质认证管理制度。贯彻总部即将颁发的《军队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供应商遴选、评审专家抽取、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方式和标准制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和确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对大项采购活动试行远程视像监控,加大采购监督和投诉处理力度,使采购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在全军物资系统,组织开展以“学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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