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企业跟供应商约定,只有在企业材料用掉以后,供应商才在真正算把材料卖给了企业;当供应商把材料送到企业,在企业还没有用掉以前,只能算是暂存在企业中,也就是说,所有权仍然是供应商的。这个需求,确实是比较有“中国特色”的流程,但是,若ERP系统比较灵活,功能比较齐全,通过内部移库功能或者借入借出功能再跟其他的功能进行有效结合,是不需要通过二次开发就可以实现的。而有些ERP设计比较死的软件,就只有通过二次开发才能够完成这个功能。
所以,用户在选型的过程中,要多“面试”几家软件供应商,看看其他的厂商针对这个问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能否在不需要二次开发的情况下,就能够顺利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对于用户来说,进行二次开发,就意味着要进行额外的支出,同时,还要承担时间与系统稳定性上的风险。所以,在选型时,当一家软件供应商说无法实现时,就要多长个心眼,记录下来,多问几家企业,看看到底是他们软件自身因为缺乏灵活性才不能实现这个功能,还是确实是企业的需求有点怪,脱离了常规。.
以上这些是软件供应商在面试的时候,经常用的几个花招,企业要特别注意,不要被供应商晃过去了。ERP选型是ERP项目的重点,是ERP项目的开始。企业不要在项目刚开始的时候,就载了一个跟头,那以后的ERP项目真的有点前途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