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港口力推集装箱价格市场联动

来源:中国水运报 | 2007-05-22 10:31

  5月18日,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召集上海、江苏、浙江等有关港口企业及港口管理部门业务处长齐聚上海,旨在推动长三角港口集装箱市场价格联动规则的实施。

  据了解,2006年,长三角港口吞吐量占全国港口吞吐量的42.8%,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国的34%。上海港连续位居世界第一大港,集装箱稳居世界第三位。宁波港及江苏的太仓港、连云港集装箱发展也非常迅猛。

  近年来长三角港口的发展,主要还是体现在数量及规模上的扩大,港口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一定的差距。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王明志表示:“随着港口的高速发展,港口竞争在所难免,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是缺乏监管及组织,甚至是无序的恶意竞争,是应该坚决制止的,这一点,对于高速发展的长三角港口显得尤为重要。”

  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此次专门制定了“长三角港口集装箱市场联动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一种共同遵守的机制,如公平竞争、互惠互利、灵活可行、信息共享等,规则不干预港口的正常业务活动,也不影响港口按市场机制运行,当遇到重大问题时,大家联合起来采取措施,保护行业利益。价格联动的主要内容是: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价格联动,发布信息;各港口行政管理机构联合对集装箱价格市场实施监管和调控;各港口企业共同实施集装箱价格联动;各地港口行业协会在充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联合加强行业自律。价格联动的运作制度将由信息公开制度、报备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巡查制度、监督及处罚制度等组成。

  王明志表示,希望通过这个规则,建立一个互惠互利的合理的价格体系,建立一个规范的市场,在港口业务经营及港口发展中形成一个良好的机制,促进有序竞争,谋求共同发展,提升长三角地区港口的综合竞争力,真正体现国家对加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大战略的实施,也体现出长三角地区带动我国沿江及中东部乃至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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