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贸行业仍需谨慎面对货币政策松绑

来源: 第一物流网 | 2015-11-02 12:40

  相关部门应该密切关注货币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对市场带来的影响,做好应对预案,防止货币政策转紧之后的紧急收贷。

  从连续的降息、降准,再到信贷质押再贷款,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正在由稳妥向积极的方向转变。这对于资金运作已经捉襟见肘的钢贸企业来说,无疑是精神振奋之事。

  但细细想来,情况远非如此。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货币宽松故然能解一些企业眼前资金短缺之渴,可是放出来的水总是有收回去的那一天。因此,企业在享受货币宽松愉悦那一刻起,就得作好放出来的水收回去那一天的准备。否则,可能就会后患无穷。

  以2008年的4万亿为例。4万亿的资金释放时候,确实有力地剌激了当时的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沿海地区面临倒闭的企业渡过了难关。

  但是,到了2011年年底转向稳妥财政政策之时,似乎来了个紧急刹车,不但放出来的水需要收回,而且终止了绝大部分的后续贷款。一些企业在突发变故中缺少应对措施,引发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应声趴下。

  以上海钢贸商为例,仅2~3年内,数千家钢贸企业被资金缺口风波卷出局外,众多商家因无力还贷不得不关门大吉。上海的大柏树商圈内原有4000多家钢贸企业,有80%商家在这场资金缺口风波中消失了。而在80%消失的企业中,大概有40%~50%的企业是为降低经营成本,搬到了近郊地区经营,而余下的都成了这场资金缺口风波的先烈。其中,有“跑路”的,有自杀的,还有数千家企业被推上了人民法庭的被告席,整个行业也被公众舆论扣上了赖账不还贷的不诚信恶名。

  如今,又到了央行货币宽松的节点,无论是处于资金链受到严峻考验的企业,还是央行政策的决策者,都应该从上一轮的风波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对于缺钱的钢贸企业来说,对于此次央行的货币宽松,一定要保持冷静的态度:在钢贸行业已经整体微利的情况下,利润能遮盖银行利息吗?以笔者之见:能不用货币宽松的款,还是不用的为上策。即或急于用款,也要备有收回货币宽松那一刻的应对方案。

  而对于央行而言,进行试点而不是全面铺开,以及在试点城市的选择上没有包含地下钱庄盛行的福建和浙江两省,足以说明央行谨慎的态度和对防范风险的考虑。尽管如此,有关部门还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政策的实施要有连贯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一个项目从投入、生产、产生利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相关的货币政策在实行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企业对资金的周期性需求,否则,就会对企业造成重大的伤害。

  例如,前一时期,当央行的货币政策转向稳妥之后,各地方商业银行纷纷采取紧急刹车,到了约定时间收了贷就不再续贷,使得企业资金链运作出现了裂痕,那些投入长周期矿产的钢贸商,没有一家不是血本无归的;一些稍晚一些时候投到房地产的,也因长周期运作,出现了资金窟窿。因此,在财政政策转向期间,对一些已经铺摊子的企业,应酌情给予延缓执行新财政政策的期限,保持原有政策的一贯制,控制好企业贷款的量,防止突然中断的续贷给企业带来人为的伤害。

  其次,银行在收贷过程中,要设置缓冲机制,尤其是对于杠杆式的借贷。以钢贸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为例。在处理资金缺口风波中,追贷的情况出现想象不到的统一,银行按时拿不到企业贷款时,都把担保公司停在杠头上。

  为了减缓担保压力,担保公司也为想得到的风险作了应对预案,设置了有钢材市场参与的担保、将数个企业组建的担保小组进行担保、企业之间的互保和动产质押担保等五重担保组成的担保体系。事实证明,如此担保体系,只能担保个别企业到期还不了贷的风险,却难以抵御系统性风险。一旦财政政策转向,众多贷款企业得不到续贷时,就会出现一个企业拖垮诸多企业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期收不了贷,就牢牢抓住担保公司不放。为了追贷,担保公司想方设法,动用了所有合法和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个中还引发了众多不该发生的事情。总而言之,在贷款企业到期还不了贷的时候,负有担保责任的担保公司就成了实际上的债务人。

  最后,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在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中有所作为,一定要在诚信建设中要建立长效机制。前一段时间,在上海地区钢贸资金缺口风波中,议论的话题有很多,较多的集中在诚信问题上,引伸出诸如重复质押、骗贷、诈贷等一些问题。对此,一些职能部门似乎熟视无睹,只是从传统管理出发,在得到举报和发现问题后,找有关企业进行约谈。即便到了真要处罚时,也是不疼不痒地罚些款,来一个履行职务式的点到为止。如此这般管理,不诚信经营违法成本太少,也是对诚信企业极大的不公,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诚信企业的不诚信经营行为。

  实际上,管理不仅仅是浮在上面当裁判员,而是应当沉到基层,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当好为企业服务的服务员。服务好企业的重要标志之一,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严厉打击不诚信企业的不诚信经营勾当,才能开创良好的市场秩序,才能谈得上善待诚信企业。

  因此,在试点过程中,应完善管理上的一些长效机制,提倡自律,加强他律,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该打击的要打击,该教育的要教育,该鼓励的要鼓励,在严厉执法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相关的职能部门不能做“甩手掌柜”,应该密切关注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对市场带来的影响,做好应对预案,不时的根据市场变化对政策做出预调、微调,只有这样,市场才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经济运行才能更加健康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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