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开放,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建立健全市场监测调控体系,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流通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
1、总量扩张目标:按照比GDP增长10%速度快2个百分点的要求,即按12%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00亿元,力争达到35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摆脱长期以来在全国位次徘徊不前的局面;生产资料销售总额达( )亿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实际增长10%以上。
2、流通现代化目标:连锁企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90%以上的骨干流通企业建立POS系统、MIS系统;农资连锁销售额占农资销售总额( )%;农村消费品连锁企业销售额占农村消费品销售总额( )%;创建50家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00家示范企业(店)。
3、大型企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培育10家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流通企业,其中1家超500亿元、1家超200亿元、2家超100亿元;重点改造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3-5家、省级10家,着力培育国家级农产品流通企业3-5家、省级10家;力争有2家省重点流通企业列入国家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序列;2家流通企业进入全国餐饮企业100强行列。
五、“十一五”流通业发展的重点及政策措施
(一)以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批准的《安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企业自身发展与切实服务“三农”相结合、构建新体系与整合老资源相结合、鼓励竞争与有序发展相结合、加速发展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发展遍布乡村的消费品、农资连锁店,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初步建立起高效畅通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城乡协调、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流通有序、诚信和谐的农村市场体系。
一是推动农村流通主体创新。主要是加快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的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产销大户等现代农村流通主体,推动其通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和服务为中心的运营,整合利用供销社、农业三站、乡村邮政所等原有农村流通资源和新生一部分资源,扎根农村,良性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出口。
二是推动农村流通方式创新。主要是大力推广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基础的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农村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规范农村市场经营行为,改善农村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效率,满足农民消费,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推动农村流通政策手段创新。主要是完善和落实已有的促进农村发展的优惠政策,调整和改革不利于农村发展的相关政策,借鉴和引入国外和外省的先进政策,出台有利于农村商品流通和市场建设的新政策。通过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村市场,壮大一批出口基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推动农村流通管理体制创新。主要是彻底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商业行政布局和管理的模式,通过环境创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加强宏观谋划和微观推进,促进流通企业在农村的健康发展,加快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
五是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大力推动骨干流通企业向农村发展,加快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在县城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中心店,在乡村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业利用品牌、管理、货源、信息、技术优势,整合和优化基层商业网点资源;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经营。
六是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大力推动农资经营骨干企业在全省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县域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建设,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实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积极整合原有农资供应网点资源,充分发挥供销社、农业三站等原有网点资源的作用,推动其加强联合,开展农资和农技专业服务;加强农资品牌建设,建立经营者诚信体系,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创建让农民信得过的农资品牌,服务农业生产。
七是构筑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结合城市网点布局和小城镇发展,在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城镇、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动规范化经营,提高流通辐射能力和效率;扩大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增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扩大农产品的销售比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积极引导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培育农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推动贸工农一体化,促进农产品流通;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开拓国内市场,大力创建名牌农产品,并通过举办展示会、交易会等方式,推介名牌农产品,推动名牌农产品进超市,提高市场占有率。
八是构筑农产品出口体系。鼓励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工作,扶持园艺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出口;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需求和我省比较优势,加强蔬菜、茶叶、水产品、肉禽、蚕丝、中药材等重点品种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扩大出口农产品生产规模;切实改进对农产品出口的服务,密切监测并及时通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加强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继续实行农产品出口促进政策;利用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带动出口,积极组织安徽名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跨国零售企业对接,推动农产品进入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借船出海”,扩大出口。
九是构筑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市场运行信息监测,所有涉及的重点企业、出口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及中心店均作为监测样本点,实施运行情况网上直报;加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法律法规、